中秋节、国庆节假期安排通知

文章来源:    发布时间:2010-09-13

所属各单位:
根据国家假日办的安排,今年中秋节、国庆节共10天假期。考虑到今年“双节”相邻较近,假期比较零散等情况,结合我所工作实际,本着既有利于所里工作,又便于职工和研究生假期活动安排的原则,所里决定在总假期天数不变的情况下,对“双节”假期进行适当调整,具体安排如下:

中秋节:9月22日放假。
9月23日、24日、25日和26日正常上班。

国庆节:10月1日-9日放假。
10月10日(周日)开始上班。

重要说明:
1.国庆节后执行新的作息时间,具体如下:
上午:08:00—11:30
午休:11:30—13:30
下午:13:30—17:00
2.由于假期较长,请各单位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,做好本部门的安全检查,发现隐患及时整改、上报。
3.彻底清理室内药品,减少存量,及时处理废液,送交指定地点。
4.各单位安排好值班、值宿工作,并将值班表于国庆节前报办公室(安保)。
5.假日外出人员,切记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。

 

祝全所职工和研究生中秋节、国庆节快乐!

 

办公室
二○一○年九月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