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春节放假通知

文章来源:    发布时间:2012-01-13
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安排,结合我所实际情况,现将春节放假时间及相关事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:
 2012年1月22日至2月6日放假,2月7日(正月十六)上班;
 2012年1月21日上午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,下午封门。
二、值班要求:
(一)1月22日(除夕)至1月29日(初七)安排工作人员巡查值班,进行安全检查;
(二)1月30日(初八)至2月6日(十五)(周六、周日除外)务必安排工作人员坐班值班,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,开展正常业务工作;
(三)请各单位于2012年1月21日下班前,将本部门值班表交办公室。
三、安全要求:
(一)假期前各部门必须开展全面、彻底的安全自查,不走过场,不留死角,如煤、水、电、气、化学药品、废液、门窗、垃圾等等;
(二)对自行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,不能自行整改的,要及时上报办公室,以便所里统一安排整改;
 (三)假期一般不得进行实验,如必须进行实验,一定事先上报办公室(安保),办理相关手续,方可进行;
(四)春节外出人员,切记注意人身、财产安全,确保度过安全、愉快的新春佳节;
(五)所总值班室及办公室全天值班电话2217。


办 公 室
2012年1月12日